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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2年07月19日 15:43浏览次数:

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

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发【202204

关于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

         各普通高等学校:

    根据《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高校推荐申报、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,现确定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立项为:《沉浸式体验: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模式研究》等6项重点项目,《韶山红色文化融入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》等32项一般项目,《党史教育与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研究》等18项自筹项目。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,提高研究质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研究期限

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:2022年7月开始至2024年7月结束。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(2022年7月18日)起,项目延期或调整项目组负责人须经我中心批准。

二、结项要求

1.重点项目须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,或者在正式出版刊物、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。论文要求标注“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重点研究项目(项目编号)”。

2.一般项目与自筹项目须在正式出版刊物、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。论文要求标注“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一般研究项目(项目编号)”。

三、项目结项

1.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负责最终成果的鉴定。项目组按要求填写《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结项表》,与论文等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24年7月底前上报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。中心根据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组成专家组,按照鉴定组织程序,在2个月内完成结项评审。

2.立项项目有重要内容变更需要报批。未经审核同意进行上述变更的立项项目,将不予结项。

3.立项项目如果存在:以项目名义进行营利行为;剽窃他人成果,侵犯别人知识产权,弄虚作假;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,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;无特殊情况中止项目研究者。有上述情况之一,按撤销项目立项处理。被撤销项目立项的主要负责人,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申请项目。

四、项目经费

重点项目给予10000元的经费资助,一般项目给予4000元的经费资助。
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37号,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励德楼,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;联系人:范增,联系电话:0731-88873002

 

2022年度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研究项目立项名单.doc


湖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

2022年7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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