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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9年10月27日 15:41浏览次数:

    各普通高等学校:

为做好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范围

第三周期内2019年10月建设周期结束的项目(不含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、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);第一周期、第二周期中未结项的项目(不含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、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)。

二、结项材料要求

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立项通知要求,准备以下结项材料:

1.项目结项申请书2份(可在gwxcb.gov.hnedu.cn教育厅思政处主页“下载服务”栏目中下载)。

2.项目建设总结1份(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、学校支持情况、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、项目的特色与创新、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,并在正文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,篇幅为0.5万字左右)。

3.项目佐证材料1份(佐证材料包含经费配套文件和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、PPT、图片、新闻媒体报道等)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1.为加强项目管理,2019年结项工作结束后,对本通知结项范围内未能结项的第一周期、第二周期及第三周期内2018年12月(含)之前到期的项目以后不再组织结项,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。第三周期内2019年1月至10月到期的项目,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,请于10月28日之前将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的延期结项申请送达我厅思政处,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,如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,此后不再结项,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。

2.各高校请于2019年10月28日前,将结项申请书、建设总结、佐证材料等结项纸质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(一类项目一袋,袋子封面贴结项申请书封面)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(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902室),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,邮寄过程中材料丢失后果自负,同时将结项材料电子档的压缩包发至我厅思政处邮箱:hnjygwxcb@163.com,电子邮箱标题和结项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:高校名称+项目类别+项目名称。联系人:张琳,联系电话:0731-89823585。

附件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到期未结项项目名单(第一周期至第三周期)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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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19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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